项目概况
东源县船塘河及支流漳溪水堤防修复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河源市越王大道与永和路交口东北侧华达万福基金中银大厦18楼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1月11日15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申请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YLYNC202410092
项目名称:东源县船塘河及支流漳溪水堤防修复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257,622.85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东源县船塘河及支流漳溪水堤防修复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1,257,622.85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 (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 (元) | 最高限价 (元) |
1-1 | 水利工程施工 | 东源县船塘河及支流漳溪水堤防修复项目 | 1项 | 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 1,257,622.85 | 1,257,622.85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60日历天内完工,具体开工时间以监理发出的开工令时间为准。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通知(粤财采购〔2022〕6号);
(3)《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4)《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5)《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6)《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7)《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参加本项目投标的各响应供应商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1.响应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a)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副本复印件证明文件);
b)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年的年度财务状况报表。若响应供应商新注册的,则提供成立至今的月或季度财务状况报表);
c)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原件);
d)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一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e)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注:重大违法记录,是指响应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提供书面声明;若响应供应商自成立之日起不足3年的,则提供成立至今的书面声明;
f)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书面声明原件)。
2.响应供应商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并同时具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证书复印件或有效电子打印件)
3.拟派本项目负责人(1名):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须注册在响应供应商本单位),同时持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并提供响应供应商为其缴交的在投标截止日前3个月内任意1个月的社保证明。(提供注册证书复印件(或有效电子打印件)、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复印件(或有效电子打印件)、身份证复印件及社保证明资料)
4.拟派本项目的专职安全人员(1名):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并提供响应供应商为其缴交的在投标截止日前3个月内任意1个月的社保证明。(提供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复印件或有效电子打印件、身份证复印件及社保证明资料)
5.根据《关于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取消省外建筑企业和人员进粤信息备案有关工作的通知》粤建市〔2015〕52号规定,广东省省外进粤建筑企业和人员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相关信息并通过数据规范检查。(省外企业提供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
6.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承诺函)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投标;(提供书面声明)
8.响应供应商须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以下记录名单:①失信被执行人(http://zxgk.court.gov.cn);②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提供书面声明);(说明: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时间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截图盖章存档。)
9.采购包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提供书面声明)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10月31日至2024年11月07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河源市越王大道与永和路交口东北侧华达万福基金中银大厦18楼
方式:现场购买或线上购买
售价(元):20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11月11日15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河源市越王大道与永和路交口东北侧华达万福基金中银大厦18楼
五、开启
时间:2024年11月11日15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河源市越王大道与永和路交口东北侧华达万福基金中银大厦18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时须提供以下资料:
1)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证明材料复印件;
2)报名经办人是法定代表人,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身份证复印件;
3)报名经办人是授权代表,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身份证复印件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4)上述所有报名材料用A4纸打印或复印,每页加盖公章。采购代理机构对响应供应商提交的报名资料进行登记核对,不代表对其资格的确认,响应供应商的投标资格最终以评标委员会根据其响应文件中提交的相关资料作出的评审结论为准。
2.获取方式:现场购买或线上购买。
1)现场购买:供应商到河源市越王大道与永和路交口东北侧华达万福基金中银大厦18楼(广东蕾阳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现场递交报名材料及报名登记表,竞争性磋商文件售价¥200.00元,售后不退。
2)线上购买:供应商将报名资料及报名登记表扫描件发送至广东蕾阳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官网邮箱(Email:hylyzb888@126.com),竞争性磋商文件售价¥200.00元,售后不退。
3.所有涉及有关本项目的报名及响应文件材料的采购项目编号均以采购公告附件(竞争性磋商文件)内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为准,若未标明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将视为无效投标或授权。
4.响应供应商可自行点击采购公告左下角的附件链接下载,电子文件与纸质文件不符的,以纸质文件为准。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东源县水利工程建设服务中心
地址:东源县县城建设一路
联系方式:0762-883170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广东蕾阳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河源市越王大道与永和路交口东北侧华达万福基金中银大厦18楼
联系方式:0762-387199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广东蕾阳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电话:0762-3871998
发布人:广东蕾阳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4年10月31日